市紀委向市第十三次黨代會工作報告中提出,要“緊盯‘關鍵少數’,扛穩壓實‘兩個責任’”。做實做細對“關鍵少數”監督,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制度的必然要求,也是鞏固良好政治生態的現實需要。實踐中,要把握具體環節,做實流程管控,精準監督“關鍵少數”。
堅持政治統領。十九屆六中全會提出的“十個堅持”歷史經驗,既是“過去為什么能夠成功”的深刻總結,更是“未來怎樣才能繼續成功”的行動指南。加強對“關鍵少數”的監督,要把學習貫徹六中全會精神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重大政治任務,在踐行“兩個維護”的實際行動中督促“關鍵少數”永葆政治本色。
完善責任體系。把黨委(黨組)全面監督、紀委監委專責監督、黨的工作部門職能監督等貫通融合,強化黨委(黨組)主體責任、書記第一責任人責任、領導班子成員“一崗雙責”,對責任不落實、造成不良影響的,嚴肅追責問責,做到明責、守責、盡責、考責、問責相統一。
強化權力制約。聚焦資金密集、資源富集、權力集中的部門和行業,制定針對性和可操作的防控措施,使“關鍵少數”依規依紀依法履職盡責。督促落實好民主集中制、任中和離任審計、個人事項報告等制度,加快建立黨員領導干部廉政檔案,扎牢監督制度籠子。
突出紀法保障。把嚴肅查處典型問題作為最有力的監督,對反映“關鍵少數”的問題線索優先排查處置,把“嚴”的主基調長期堅持下去。堅持把紀律挺在前面,深化運用監督執紀“四種形態”特別是第一種形態,經常開展約談函詢、提醒幫助,讓“紅臉出汗”成為常態,讓監督“帶電”“長牙”。
前置預防關口。更好發揮基層紀委“前哨”作用和派駐監督“探頭”作用,動態掌握“關鍵少數”思想、工作和生活情況,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。探索科技賦能監督,聯合相關部門建立智慧監督一體化平臺,開展常態化數據研判,推動對“關鍵少數”監督從“亡羊補牢”轉向“未雨綢繆”。